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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高效生态农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组织申报与推荐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04 10:4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一、事项名称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高效生态农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组织申报与推荐

        二、办理依据

        《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http://www.rcsd.gov.cn。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需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后,进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需在平台注册后,进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信息,提交申报书。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

        2、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向各市科技局提报,各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提报;中央驻鲁单位、省管企业、省直单位、经批准具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法人制创新平台,经本单位科技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科技厅提报。个别人选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由省科技厅统一汇总后,一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环翠区科技局:文化中路59号6楼

        文登区科技局:文登区通和路2号(卫生大厦18楼)

        荣成市科技局:荣成市伟德东路9号

        乳山市科技局:乳山市中苑街12号

        高区科技局:文化西路288号(高新大厦6楼)

        经区经发局(科技局):青岛中路106号(世纪大厦2008室)

        临港区科技金融办:江苏东路20号(临港区孵化器3楼)

        南海新区科技局:南海新区现代路北(蓝创大厦9楼)

        受理单位:威海市科技局(文化中路80-2号)

        办理地点:人才山东网站网上填(www.rcsd.gov.cn)

        四、办理条件

        (一)创业类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2)在海内外着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二)申报创业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3)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一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5)优先条件。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列入支持范围。一是创业人才已经拥有至少一项与创业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着作权等)的;二是创业人才已经获得市、县(市、区)及园区人才工程支持的;三是创业人才与我省本土企业嫁接合作的;四是创业企业已经获得社会性资金支持的,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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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创新类人选及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坚持科学精神。遵循产业创新规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创新思维和攻关精神。

        (2)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历。坚持长期从事研发工作,能够在一线潜心研究,一般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海外人才一般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具有较强的研发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研发团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具有突出的创新业绩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所从事研发领域符合产业创新发展趋势,能够满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要求,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对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突出,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5)领军人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至少2个月以上。省外领军人才全职来我省工作,须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

        (6)领军人才所报产业化研发项目属产业技术前沿,拟转化成果具有业内认可的、突出的创新性成效,转化具有可行性且技术路线明确,能够实现产业化且填补产业领域空白,满足全省产业升级的重大需求,产生显着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上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2)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领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

        (3)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着作权等),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鲁组发〔2015〕23号)

        (五)申报单位为法人制创新平台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相关项目已取得知识产权。

        (2)拥有一定数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 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才基础。

        (六)泰山高效生态农业申报人选及团队条件

        申报人选条件

        (1)申报人研发方向处于世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前沿,与我省发展需求一致,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在2014年以来主持过高效生态农业方面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负责人;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涉农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主持过与高效生态农业相关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人选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申报人选的研发方向和申报项目须符合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与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研究领域和申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申报项目要具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在某一方面能够实现重大突破,带来显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申报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并已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其中,2018年1月1日后从省外海外新引进到我省工作,并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经过认定,可按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在入选后享受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5)对尚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拟引进人选,须提供申报人选本人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承诺,保证发文公布入选后3个月内,完成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签订并到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入选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资格。

        (6)对各市相关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申报人选及团队条件”第一款条件要求破格申报。申报时须由所在设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推荐函。

        申报单位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一家省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要与申报项目相一致,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2)申报企业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企业,需要建有研发机构(组织),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2018年度销售收入须不低于5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

        (3)申报单位须按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金额(包括人才工程建设资金和农业科技发展项目资金)1:1的比例支持入选领军人才团队。鼓励所在市、县(市、区)按省级财政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联动支持。

        五、申请材料

        电子申报材料:人才山东网站在线填报

        纸质申报材料:由电子申报材料打印完成(一式七份)

        六、基本流程

        (一)申报单位、申报人选和团队根据通知要求在线注册、填报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审核后,网上提报给市科技局,并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向省科技厅网上推荐,并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威海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二)电话咨询:0631-581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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