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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2-21 08:24

        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0日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一、强化环评保障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1.聚焦重点项目强化环评服务。坚持市级统筹推进,主动对接市发改和工信等部门,围绕今年省市县三级谋划的774个重点项目,主动帮扶指导,列出环评服务清单和管理台账,定期调度项目环评进展。督促各区市严格落实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提前介入,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审。

        2.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强化环评咨询服务,加大环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环评有关要求,指导企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环评编制及建设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

        3.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持续对合规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年用溶剂使用量打捆后总和小于10吨的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以及建设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位于同一行政区且项目相同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督促全市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二、强化降碳减污,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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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以修造船、橡胶、加油站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启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指导企业争取上级资金。9月底前,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5.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一季度,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进一步梳理划分入河入海排污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排污口排查全域覆盖和新增排污口动态清零。着力推进文登区东母猪河青龙夼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力争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全域动态清零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区市积极争取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贷款。

        7.进一步优化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每季度发布更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等信息,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足和渠道畅通。

        8.推动重点领域降碳增效。依据《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威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动重点领域降碳增效。配合省级完成碳普惠平台搭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

        三、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9.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素保障。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深挖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建立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强化新上项目污染减排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指导各区市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台账,按照减排企业优先、重点项目优先的原则,科学分配总量替代指标,为新上项目留足余量。

        10.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管理并实施差异化管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A、B级及引领性企业,对申请C、D级及非引领性企业进行审核。

        11.实施碳排放指标统筹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碳排放指标市级统筹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支撑,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12.优化VOCs排放治理措施。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现场管理规范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厂区内和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相关标准限制要求、现场管理规范的,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四、强化财政金融保障,拉动环保有效投资

        13.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财政奖补资金。督促各区市及时将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配合市财政局尽快下达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加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4.建立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重点工程为载体,以“省级重大项目布局清单”为引领,精准识别我市2023—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重点流域、区域、问题及重点项目,组织、指导各区市有针对性地报送重点项目清单,建立我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15.开展环保金融项目库推荐报送工作。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组织申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联合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对报送项目开展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16.实施环保企业金融辅导。对有融资需求的环保企业和EOD模式试点项目等会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精准金融辅导。

        17.争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对受到省级激励的区市,市级在安排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个倾斜。

        五、强化科技创新,推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18.积极组织申报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待省级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成果转化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开通运行后,主动靠前衔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积极组织对上推荐。

        19.落实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及时跟踪已报送3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进展情况。按省厅安排部署,培育壮大我市已入选的7家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组织申报省级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试点。

        20.着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突出审核重点,以医药、能源、建材等14个行业为重点,结合我市危废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科学制定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指导乳山市申报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21.扎实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荣成经济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取尽早获准创建,2023年年底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取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命名。

        22.谋划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积极组织环翠区里口山风景名胜区、荣成伯家岛矿区申报省级EOD模式试点。

        六、强化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23.加强典型示范和政策帮扶。组织申报“抓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引导各区市和企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山东生态环保产业政策汇编》,服务环保企业用好用足产业发展政策。

        24.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白名单”管理制度。2023年1月1日起,我市远程监控“白名单”车辆免于定期排放检验排气污染物检测。

        25.加强监督执法帮扶。落实“自动监测和电量监管全程监控+问题线上整改审核”闭环非现场执法体系要求,进一步拓宽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续推进智慧监管执法系统使用,做好超标(异常)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用电监管数据的调查处理和企业问题线上整改审核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

        26.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控。紧盯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三大环节,突出“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抓好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时期环境风险防控,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开展环保设备设施排查工作,紧盯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开展环保设备设施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建立环保设备设施风险隐患底数台账。

        政策解读 | 关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

        一图读懂-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