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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2〕1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2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威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编制《威海市职责边界一本通(2022年版)》,优化履职考核指标,推动各类机构优化协同高效,提升履职监管水平。深化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职能,推动属地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建立全面清理长效机制、隐形壁垒发现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开展问题排查,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对证明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建“无证明城市”。在便民服务、营商环境及社会生活等领域打造一批“免证办事”应用场景。制定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城市社区服务大厅服务事项目录和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事项目录,相关事项全部纳入中心(代办点)集中办理(帮办代办),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动态调整。动态维护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村(居)站点,确保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村(居)站点办事服务运行正常。指导镇村两级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确保事项办理标准统一规范、服务指南要素准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议。聚焦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行业领域,以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精准式、保姆式、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按照急需先立、好使管用的原则,科学编制2022年度立法项目计划。制定出台《威海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修改《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开展《威海市罐装液化气钢瓶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起草和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威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5.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省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将党对立法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保障公众参与立法,明晰部门立法责任,完善立法争议解决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质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督促落实。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的意见》,强化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8.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决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9.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承接好省级下放到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案件裁量基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和音像记录的规范化水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对“不罚”“轻罚”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手段运用,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五、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12.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聚焦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学编制2022年度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编制《威海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3.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度。开展市级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实施12次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演练评估、以练促战,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和高效联动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市县两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推进普查数据标准化处理、单灾种评估与区划、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4.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实行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允许”要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建立区市(开发区)信访部门、镇(街道)定期派人到村居、社区巡回接访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5.全面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威海市行政调解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工作程序、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要求。推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行政机关率先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实现县级行政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各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6.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改进行政复议文书体例及撰写规范,完善裁判要素,开展优秀案例和优秀办案人员的双优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7.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威海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力度,提升涉企行政案件实质化解效能。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编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适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8.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9.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制定2022年市政府工作落实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推行“一单督办”,压实办理责任,减少重复多头调度。制定威海市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健全督查工作管控机制,避免督查泛化、越权督查。严格落实督查检查活动报备制度,定期察访督查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将督查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0.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组织开展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托网上平台,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执行政策解读规定,制作多形态、多方式的政策解读产品,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持续开展“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示政府中心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便民服务举措、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2.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行政机关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政务诚信情况的协调调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履约守诺。及时跟进政府机构与企业纠纷案件进展情况,建立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预警台账和调度机制,彻底清理存量,严防发生增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3.强化合同管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优化重大合同办理程序,最大限度降低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风险。突出合同审查重点,抓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及基本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及金额较大合同的审查工作。
完成合同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为合同管理提质增效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八、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24.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完成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数据汇聚总量2022年底前达到72亿条以上。进一步拓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范围,提升数据共享开放水平,确保数据共享率和开放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5.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汇聚监管数据,确保数据全面、及时、准确,覆盖率、及时率等指标均达到100%,持续推动监管数据汇聚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推广应用移动行政检查系统,做好系统推广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撑工作,确保所有监管部门实现APP“掌上执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